高校网贷风险预警:校园贷乱象丛生,高额利息危害大
高校网贷风险预警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业的持续进步催生了众多校园网络贷款平台,它们如同春雨后的竹笋般迅速涌现。这些平台迅速崭露头角,而一些小额贷款机构则高举“快速简便、零门槛、无需抵押”的旗帜,在学生群体中大力推广。然而,随之而来的乱象也开始显现。学生们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这使得他们成为借贷风险极高的群体。高额的利息给学生们和他们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压力,同时也给校园安全带来了巨大的隐患。更严重的是,这种情况还催生出了暴力催债的网络产业链,引发了大量的纠纷和案件,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极其严重。
校园贷定义及分类:
校园贷款是指那些仅凭学生证和身份证等基本证件,大学生就能申请的多种网络金融产品。目前,这类贷款主要分为三大类:首先是分期购物平台,比如趣分期和任分期;其次是P2P贷款平台,包括投投贷、名校贷和嗨钱网等;最后是淘宝、京东等传统电商平台所提供的信贷服务。
高校大学生校园贷现状:
学生借贷和授信过度的情况正以倍数增长。据中国人民大学信用管理研究中心在2015年对全国252所高校的5万名大学生进行的调查数据显示,有8.77%的学生采用了贷款方式,而在这其中,网络贷款的比例超过了半数。受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等思潮的影响,加之学生群体消费观念尚未成熟、缺乏理性,如今校园内随意消费、冲动消费、以及过度消费的现象愈发普遍。这些行为引发的各类警情和案件,其数量也呈现出逐年攀升的趋势。自2016年起,全国各地大学城普遍接到大量与学生网络贷款相关的纠纷警情,这些案件涉及的内容包括学生因高利贷问题在学校遭受催债,以及办理“毕业贷”时遭遇诈骗等,涉及的金额往往十分巨大。
校园贷带来的问题接连不断,且其操作手法相当隐秘。自2016年起,以趣分期、爱学贷、分期乐、我来贷、手机分期贷、同学易贷等品牌为代表的大学生分期消费服务迅速崛起,据融360发布的《2016年上半年大学生消费分期调查报告》揭示,截至4月,市场上已有80家正规的分期平台,其中近60家是在2015年成立的。主要分为三个类别:首先,第一类是专门针对学生分期购物的平台,它们旨在满足大学生的购物需求,例如趣分期、任分期等;其次,第二类是纯粹的P2P贷款平台,它们服务于大学生的助学和创业需求,比如投投贷、名校贷等;最后,第三类则包括了阿里、京东、苏宁等我们熟知的传统电商平台。某些网络贷款或分期购物平台运作机制相似防骗小知识,它们在收到学生订单后,先向贷款机构借款,接着从品牌厂商或网络零售商那里购得学生所订商品,随后以分期支付(包括服务费)的形式向学生销售,平台既从中获取商品差价利润,又通过贷款利率差赚取收益。与一年分期付款的银行信用卡利率,通常不超过7%相比,校园贷的年利率普遍在20%至30%之间,有时甚至更高,是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数倍之多。
风
险
贷
因此,大学生选择分期偿还的贷款等同于高利贷。然而,当利息被伪装成“服务费”时,众多大学生往往对此一无所知,实际上他们所面对的是成本极高的借款。常见的手段包括:
费率不透明,普遍偏高。网贷企业通常宣称月利率为0.99%至1.99%,然而实际年利率却可达到10%至30%。对于1个月、3个月、6个月、12个月的借款期限,年利率通常分别为24.0%、17.5%、15.4%、13.5%,有时甚至更高。
购物平台额外收取服务费用。这些平台上的商品价格普遍高于市场上的同类商品,尽管如此,它们仍因提供分期付款服务而受到学生的喜爱。这些平台不仅通过商品差价盈利,还通过贷款利率差赚取利润,此外,它们还会额外收取服务费、逾期管理费以及罚金。借款人实际承担的利息已远远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数倍。
阴阳合同存在下款不完整的问题。以2万元贷款为例,利息高达100%,年利率设定为12%,学生实际所得仅16000元。平台以保证金为由扣除4000元,造成线上线下阴阳合同的现象。一旦出现逾期,无论是一次还是多次,4000元保证金将被扣除。
高利贷在幕后肆虐。一些借贷平台的年利率表面上不超过24%,然而,当学生发布借款项目时,他们往往需要添加朋友或熟人协助,或者难以找到合适人选。由于面子问题等原因,借款学生往往不愿向同学或熟人求助。这时,工作人员会引导借款人加入放款人的QQ群、微信群,或者寻找专职放款人,以获取借款。私下约定的利率远超平台公布的利率,从而形成了实际上的高利贷。
5、暴力事件层出不穷。网贷催债现已形成了一条灰色产业链。众多网贷催债的QQ群、微信群、贴吧、论坛在网络上异常活跃,它们遍布全国各地。在这些群里,催债人员交流着如何不留痕迹地“打人”等技巧;而专业的催债人员接下放贷者的悬赏告示后,便采取各种暴力手段进行业务活动,甚至总结出了“催款十步曲”,其中包括“呼死你”、“裸条”、社交圈催收以及在学校张贴大字报等手段;此外,他们还可能诱骗学生通过伪造资料进行信用卡套现、盗窃、抢劫等犯罪活动来筹集资金,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以校园贷为名的诈骗案件高发。常见形式有以下几种:
布下陷阱,误导学子申请校园信贷。2016年5月,受害者邹某被犯罪嫌疑人以协助其申请无需还款的网络校园信贷,并承诺提供一千元奖励为诱饵,诱使其分别签署了“活力贷”、“优分期U基金”以及“优分期手机分期”三项贷款合同,导致其经济损失人民币超过12000元。
李某在2016年7月12日至8月11日期间,遭受了犯罪嫌疑人的诈骗。嫌疑人以校园贷款为名,诱骗李某提供了个人身份信息,并利用这些信息为其本人开设了中国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各一张银行卡。随后,嫌疑人通过这些银行卡在网络上借款31327元,并在乾聚源有限公司借款10000元,导致李某总共损失了41327元。
2015年1月21日,吴某访问了一个名为“校园贷”的网站。该网站宣称,投资1000元,10天后即可收回1013元。于是,吴某通过网银向对方账户汇去了1000元人民币。然而,不久后他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三)某些个体借助网络贷款从事非法活动。鉴于大学生办理网络贷款流程简便,仅需出示身份证和学生证即可获得贷款,一些不法分子便利用这一便利条件设下陷阱,诈骗学生的钱财。其主要的作案方式包括:
首先,以所谓的“好处费”作为诱因,诱导大学生协助贷款,一旦贷款到手,这些人便消失无踪。2016年,刘某这名学院学生被他的朋友黄某等人以无需偿还为由,诱骗他办理了活力贷、优分期U基金、优分期手机分期三笔贷款,总金额达到1.2万元人民币。刘某因此获得了6000元的好处费,而黄某等人则将剩余的钱款据为己有。刘某在被贷款平台不停催款后发现被骗。
其次,有些人在大学生成功获得贷款之后,擅自借用大学生的身份继续申请贷款。以2017年为例,科技学院的学生朱某向警方报案,称自己在2016年通过一位姓许的男子办理了大学生贷款,但后来发现该男子并未征得其同意,便以他的名义在诺诺镑克等平台多次申请贷款,累计金额高达3.5万元。
第三种手段是借助网络上的虚假贷款机构进行欺诈。2016年,中国传媒大学的陈某在百度搜索引擎中输入“大学生创业贷款”关键词,发现了一家声称无需抵押的贷款公司。随后,陈某添加了该公司的QQ联系方式,对方详细介绍了贷款的周期和利率等相关信息,并通过传真发送了一份贷款合同。接着,该公司要求陈某支付3000元作为保险金。陈某使用支付宝进行转账,对方却以信誉不佳为由,索要额外8000元。陈某再次通过支付宝完成转账。不久,对方又提出需再转9000元。此时,陈某开始怀疑,遂致电上海银行本部进行咨询。经了解,该公司实为假冒的贷款机构,银行并未提供相关业务。
典型案例:
自2016年10月起,职业学院的学生谢某和孙某等人向警方报案,揭露了学长陈某、刘某等人以兼职刷单为幌子,诱导他们在“名校贷”、“优分期”、“速溶360”、“瑞银惠普”、“快来贷”等多个贷款平台借款,总额超过5万元。陈某和刘某声称借款无需由学生偿还,并承诺给予他们一定的报酬。目前,这些贷款机构频繁致电或短信催促谢某、孙某等人偿还债务,而谢某、孙某等人尝试通过电话与陈某和刘某取得联系,却始终未能成功。
2016年8月,师范大学的学生胡某和江某,以及城市职业学院的徐某等,在掌上大学APP上邂逅了一位自称为东南大学在读生的网友,名叫“徐枫”。之后,徐枫以介绍兼职的借口,又以完成校园代理任务需要业绩为名,诱导胡某、江某、徐某等人申请了“名校贷”、“分期乐”等大学生贷款产品。他承诺她们无需偿还贷款,还能获得一定的佣金。而徐枫将贷款所得的款项以及江某用于贷款的银行卡据为己有。九、十月份期间,胡某、江某、徐某等人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并发现徐枫已无法取得联系。经过调查,胡某的贷款金额为2.7万元,江某为1.5万元,徐某为1.4万元。
2016年12月10日防骗小知识,农业大学有若干名学生反映,他们的一位同学卞某告诉他们,他正在“名校贷”网站实习,并希望完成绩效任务以便日后转正。卞某请求同学们协助他通过“名校贷”申请贷款,承诺由他自己负责还款,并且每笔贷款还会提供400元作为报酬。贷款一旦成功,同学们便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将款项转给了卞某。现多名学生发现卞某近期未按时还款,且失去联系。
2016年9月24日至11月1日期间,食品学院的学生魏某与吴某、赵某相识,这两人要求魏某在“诺诺镑客”或“名校贷”平台上申请一万元贷款,并声称这笔贷款无需偿还。此外,他们还要求魏某推荐其他学生也进行贷款操作,成功推荐一名学生后,魏某将获得1500元至2000元的提成。后魏某引荐了杨某、钱某等共计9名同学至“名校贷”平台进行贷款申请,每人各自申请了一万元,然而杨某、钱某等9人均未成功获得贷款。随后,贷款平台向杨某、钱某等人催促还款,这才揭露了他们被骗的事实。
2016年9月5日,X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三名学生向警方报案,他们表示,其中一名学生收到了高中同学的贷款协助请求,对方承诺提供报酬。这名学生随后召集了宿舍的其他同学,一同提供了身份证明和自愿贷款的视频声明,但具体的借款数额并不明确。在从那位高中同学那里得到6000至8000元之后,借款公司向这三名学生追讨债务,总额达到了1至2万元。无奈之下,他们只得向警方寻求帮助。另据该3名学生反映,周围存在类似情况的同学还有数十人。
2014年到2015年,X科技大学的学生陈某与联亿技术公司的负责人严某联手,利用“爱学贷”这一手段实施诈骗。所谓的“爱学贷”是由“爱财网科技有限公司”推出的,旨在为大学生提供分期消费服务的平台。该公司与联亿通讯技术公司之间存在合作关系。陈某以提供利益为手段,诱使其他学生冒用其名义去申请“爱学贷”项目,随后与严某串通一气,将所得款项据为己有。初步调查结果显示,此案波及学生超过170名,其中X科技大学学生130余名,X职业工学院学生30余名,涉案金额高达60余万元。
措施对策:
校园网贷本质上不过是民间借贷在校园领域的变种。它确实为那些暂时资金不足的大学生提供了便利,然而,一旦行业规范遭到破坏,它便如同对大学生投放的诱饵和陷阱,让他们难以自拔。
首先,目的是培养大学生形成良好的财务管理习惯。进入大学,对于众多学生而言,意味着他们首次远离父母,开始独立的生活在校园中。在子女踏入大学门槛之前,父母便开始教导他们建立预算意识,并帮助他们理解信用卡、债务、网络贷款以及罚息等财务概念。这一过程中,父母旨在塑造孩子健康、积极、理性的财富观念,并引导他们进行合理和理性的消费。
二是学校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校风建设。学校应当鼓励校内大学生踊跃参与富有教育意义的校园文化活动,积极弘扬积极向上、健康和谐、不断进取的生活观念,摒弃盲目攀比的心态;开设相关课程,加强金融和网络安全知识的普及,指导学生进行健康、合理的消费,以防止借贷过度消费和“高利贷”问题的出现;辅导员需密切留意学生的消费动态,关注他们的消费心理,及时发现并解决学生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针对校园贷开展专项研究,与公安部门合作,通过海报、校园网络、短信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风险预警和宣传教育,提升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理财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