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汇总36种诈骗手法
在公安部的统一领导和周密安排下,全国公安机关正全力以赴投入电信网络诈骗的打击整治行动。大家普遍认识到,应对电信网络诈骗,既要严厉打击,又要加强防范,二者相辅相成。为了保障您的财产安全,您需要意识到诈骗行为可能随时发生,甚至可能在不经意间,一条短信或一个电话就可能泄露您的财产安全。因此,在心理上构建一道“防火墙”至关重要,同时,掌握必要的防骗识骗知识也是必不可少的。
近期,公安部刑侦局携手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针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频发的现状,归纳整理出36种常见诈骗伎俩。由我局副巡视员陈士渠亲自授课,在中国之声推出了《陈士渠防骗讲堂》。今日,本公众号将这36种诈骗手法进行汇总,敬请耐心阅读全文,愿您远离诈骗之害。由于内容篇幅较长,我们决定将其分成三个部分逐一分享,现在呈现在大家面前的是第一部分。
1、利用QQ冒充好友实施诈骗
案例:
2014年5月8日,在14点左右,一位名叫黄某婷的居民来到金坛市局的城东派出所,她向警方报案,表示有人假冒她的QQ好友,骗取了她6000元的汇款。初步调查显示,在5月7日下午3点至5月8日下午2点这段时间里,一名嫌疑人通过QQ聊天工具假扮成受害人的堂兄黄某斌,在取得受害人的信任后,以借用其名义方便取钱为借口,骗取了受害人的银行账户信息。接着,嫌疑人出示了伪造的网上银行汇款截图,诱使受害人将6000元现金汇入了一个指定账户。后来,受害人在电话联系其堂兄时,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揭秘:
犯罪分子往往通过发送信息、文件、压缩包或网址等手段,将木马病毒植入他人的电脑或手机中。他们通过查看被盗QQ账号的备注信息、聊天记录以及视频,来掌握其人际关系、交流方式和日常生活习惯等细节,从而提升诈骗的成功率。
QQ上的联系人多数为亲朋好友或同事,彼此间的信任感十分强烈;然而,犯罪分子往往潜伏在网络的阴影中,使得受害者难以迅速识别出对方的真实身份。
提醒:
因此,大家一定要谨慎对待那些来源不明的文件,以免遭受木马病毒的侵害,从而造成QQ账号的失窃。在QQ好友交流中,一旦涉及借款或汇款等事宜,必须设法确认对方的身份,通过电话进行核实,确保其身份真实无误后再做决策。一旦发现自己的QQ账号被盗,应立即通知亲朋好友,以免他们上当受骗。
2、利用QQ冒充公司老总诈骗
案例:
李芸,化名为李芸,担任一家贸易公司的出纳职位。某日,她工作时,收到了公司总经理吴某通过QQ发来的信息,内容提及公司急需88万元资金以应对周转问题。此事需得到董事长张某的批准。凑巧的是,就在这时,张某的QQ也亮了起来,他同意了这笔资金的汇出,并附上了名为“王涛”的个人银行账户信息。对此,李芸并未产生怀疑,因为她对老板那种不容置疑的语气已经非常熟悉了。
董事长与经理均已点头赞同,李芸便通过网银操作,将88万元从公司账户划拨至名为“王涛”的个人账户。约一个半小时后,吴经理再次通过信息指示,要求再转出94万元至另一名为“周伟”的个人账户,李芸依令而行。午后,吴经理恰巧与李芸商讨业务,谈及资金时,吴经理表示对此事一无所知,经向董事长核实后,李芸方意识到自己遭遇了诈骗。
揭秘:
不法分子假扮成某企业财务人员,混入该企业财务人员的QQ群,向群内成员发送含有恶意木马程序的文件,诱导他们点击,进而成功植入木马病毒,盗取了他们的QQ账户。
接着,不法分子依托从被盗账号中获取的身份备注、聊天记录等资料,确定了该财务人员所在企业的负责人身份,随后将自身QQ账号的昵称、头像及照片等信息均更换成与公司老总一模一样,假扮成公司老总向财务人员发出转账和汇款的指令。
提醒:
此类诈骗金额往往较高,时有发生被骗金额达数百万元乃至数千万元的情况。某些企业或事业单位由于业务量庞大,财务人员每日需处理大量转账和汇款,加之对高层领导的信任和服从度较高,导致当事人难以迅速识别真伪,从而容易陷入骗局。
警方强调,财务人员在汇款前必须通过电话或亲自见面核实对方身份。此外,必须妥善保管个人账户,设定复杂的QQ密码并定期更换。若不幸受骗,应迅速行动,及时报警,并尝试通过连续输入错误密码来冻结骗子的网上银行账户功能。
3、通过微信来冒充公司老总作案
案例:
李女士,年方45,担任着武汉某私营汽车公司的会计一职。某日,公司所谓的“总经理”主动将她添加为微信好友,并邀请她加入了一个微信工作群。该群共有8名成员,其中6位均为公司的领导和同事,他们的微信昵称和头像均无任何异常之嫌。
在新建的微信群里,董事长与总经理正热烈地交谈,话题聚焦于江苏的一笔交易;与此同时,其他同事纷纷插言,报告各自的工作进展。不久后,董事长直接点明李女士,表示自己正在开会,不便接听电话,让她代为联系江苏的蒋总,询问昨日商定的合同保证金是否已到账。同时,他还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
李女士遵照指示拨通了“蒋总”的电话,电话那头“蒋总”告知正在处理转账事宜,只是还需要李女士将“合同”文件发送过来。稍后,“董事长”在群聊中分享了一张金额为85万元的电子汇款凭证,并告知李女士:“蒋总”已经将款项汇入其私人账户,稍后她将会将款项转回到公司账户。
紧接着,董事长再次提及李女士的名字,指出这笔交易出现了一些问题,要求先将款项退还给蒋总。李女士随即依据蒋总之前汇款时提供的电子凭证和具体金额,进行了转账和汇款的操作。
下午四点四十左右,李女士步出办公室,目光所及之处,董事长正于相邻的办公室内忙碌。她心中一惊,立刻走近询问,这才明白先前所发生的一切不过是某些人精心编排的一场骗局。
揭秘:
犯罪分子首先采取非法途径获取了公司的通讯录,进而了解了公司内部的人员组织结构。接着,他们更改了微信的昵称和头像,伪装成公司的负责人。随后,他们添加了财务人员的微信,并向其发送了转账和汇款的指令。
众多企业借助微信群进行工作沟通,甚至个别不法分子在冒充公司高层身份后,还会通过多个账户假扮成公司职员。接着,他们把财务人员引入这个所谓的“工作群”,使得财务人员对此深信不疑。
提醒:
这类诈骗活动主要针对企业及单位的财务工作人员,骗取的金额动辄百万、千万,案件频发,造成了极大的危害。特别是骗子冒充的“公司工作群”诈骗手段,极具迷惑性,当事人看到群内似乎有众多公司内部人员活跃,再加上这些冒充的“同事”正正经经地讨论工作,让人难以分辨真假,很容易上当受骗。警方强调,财务人员在汇款前务必通过电话沟通或直接见面,核实接收款项的对方以及发布汇款指令的上级领导的真实身份。
4、犯罪分子假冒代购诈骗
案例:
临近春节,北京市民张先生通过微信向一家售卖手镯的店铺支付了1000元。他本打算在节日前为长辈购买手镯,不料转账后,商家却将其微信删除。“原本打算在文玩市场逛逛时结识的卖家,经常在朋友圈展示手镯,价格不菲。”张先生回忆道。前两天,这位卖家在朋友圈展示了节日优惠的手镯,张先生被深深吸引。原本标价2600元的手镯,节日促销价仅需1000元,我挑选了一款带有精美雕刻花纹的手镯。卖家提出先付款后发货,并称这是微信商家的交易规定。于是,我通过支付宝转账支付了款项。然而,当我告知卖家款项已入账后,他立刻将我拉入黑名单。无论我如何尝试联系,他都没有回复。张先生这才发现,除了微信之外,他对这位卖家一无所知,甚至连其他联系方式都没有,“我肯定是中了诈骗的圈套,意识到这一点后才选择了报警”。
揭秘:
这些不法分子在微信朋友圈中假扮成合法的微商,利用优惠、折扣、海外代购等手段吸引顾客,待买家支付款项后,他们便以“商品被海关扣押,需额外缴纳关税”等理由索要额外费用,得手后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提醒:
微信代购骗局具有以下特征:首先,商家会进行自我包装。为了使消费者相信代购商品的真实性,他们在朋友圈中频繁转发有关采购和发货的图文信息,例如采购员在海外折扣店购物的照片,以及各式服饰和包包的现场图片。此外,他们还会不时散布一些诸如地铁拥挤、海关存在问题的言论,以营造一种生活化的氛围。然而,实际上这些图片大多是从网络上下载的,其真实性存疑。某些商家会将店铺地址更改为海外某地的地址,并关闭定位服务,导致顾客难以准确了解其真实位置。
再者,部分商家存在制作虚假售后照片的行为。无论是发货环节还是售后服务,都要求上传相关照片,例如大量的发往国内的快递单据、快递公司发货现场的照片等,甚至还会定期发布客户好评的截图,然而这些内容实际上都是虚构的。
警方提示,公众需警惕微信商家宣称的“低价”、“促销”等字眼,在货物到手之前,切勿随意转账,以免受骗。一旦遭遇诈骗,应立即向警方报警寻求帮助。另外,若在微信平台发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应利用微信公众平台的举报及朋友圈的投诉功能进行举报,促使微信管理方对违规账号进行相应处理。
5、犯罪分子假冒代购诈骗
案例:
春节之前,北京市民张先生通过微信向一出售手钏的商家汇款1000元。“马上要过节了,我想给老人买个手钏,谁知道刚打过钱去就被商家拉黑了。”张先生说,卖家是他在逛文玩市场时认识的。“我们两个互加微信,他经常在微信朋友圈里发手钏照片,价格都不便宜。”就在前两天,该卖家在朋友圈里晒出一些节日特价的手钏,让张先生很动心。“原本是2600元的手钏,节日特价才1000元,我挑了一个雕刻花纹的手钏。他说先交款再发货,还说这是微信商家交易规则。我就给他的支付宝付了款。谁知在我告诉他钱已到账后,他马上就把我拉黑了。我怎么联系都不回复我。”此时张先生才意识到除了微信,自己对这个卖家一无所知,更没有其他联系方式,“我肯定是被人骗了,反应过来之后才报了警”。
揭秘:
这些犯罪分子会在微信朋友圈假冒正规的微商,以优惠、打折、海外代购等为诱饵,在买家付款之后,又以“商品被海关扣下,要加缴关税”等为由要求加付款项,一旦获取购物款则失去联系。
提醒:
微信代购诈骗有以下特点:首先,商家自我伪装。为了让消费者感觉代购品的真实性,在朋友圈里转发一些采购、发货的文图信息,比如采购员在国外折扣店逛店的照片,各种服饰包包的现场图片,时不时发布一些地铁人多、海关有问题之类的说法,将本人生活化。其实这些图片很多都是网上下载的,并不可信。 有的商家还会把自己的地址改为国外某个地点,然后关闭定位功能,让消费者搞不清其确切地址。
其次,还有一些商家伪造售后图片。发货和售后过程也要上传照片,比如一大堆发往国内的快递单,快递公司发货的场面等等,还定期发布客户反馈和好评的截屏,其实都是假的。
警方提醒,大家不要轻信微信商家所谓的“低价”、“促销”,在未收到货物前,不要轻易打款,以防上当,如果被骗,立即报警求助。此外,如果发现微信上有任何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不法行为,要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和朋友圈的举报和投诉功能进行检举,让微信管理方对违法账号进行处理。
6、犯罪分子利用QQ、微信伪装身份诈骗
案例:
2014年至2015年年末,曹某编造了假身份,利用多部手机作为联络手段,通过QQ、微信等社交平台,以获取金钱为目的结识他人。他通过和多名受害者“恋爱”的方式,从他们那里骗取了共计11万4500余元现金,以及价值3587元的两部手机。在实施网络交友诈骗的过程中,曹某虚构了多个假身份,在线上与受害者相识。2014年5月,他谎称名叫韩安娜,在电视台工作,在与受害者姚某“恋爱”期间,骗取了姚某3万多元现金和一部手机。2015年6月,曹某编造了刘羽琦的假身份,假扮成她的样子与刘某发展所谓的恋爱关系,骗取了刘某的2万多元钱财。同年8月,曹某再次虚构韩静的身份,与周某某以恋爱为名,骗取了1.5万元现金以及368元的手机费用。进入9月,曹某继续冒充韩静,声称自己在某电视台工作,与周某相识后,又骗取了8000多元的款项。在超过一年的期间,曹某频繁编造假身份,与众多受害者建立联系,总计从受害者手中骗得现金超过11万元,以及价值3500多元的财物。到了2015年12月,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公安局对曹某展开了立案调查,并对其进行了拘传。
揭秘:
偶尔在QQ或微信上,我们会遭遇陌生人发来的好友申请,这类人的头像往往十分吸引人,但这些人所使用的微信或QQ账号,却常常是电信诈骗陷阱的掩饰。罪犯常常借助QQ和微信的“附近的人”功能来窥探周边朋友的情况,他们往往会假扮成所谓的“高富帅”或“白富美”,通过添加好友的方式骗取对方的感情和信任,随后以资金短缺、家人遭遇困境等借口来骗取金钱。
提醒:
如何避免这类诈骗呢?警方指出,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网友,在使用微信等社交软件进行交流时,都应提高警觉,严守个人隐私,切勿向陌生人泄露任何信息,对于对方提出的以各种借口借款的请求,应坚决予以拒绝,因为这类借款往往难以收回。
7、微信发布虚假爱心传递诈骗
案例:
2015年6月3日,浙江省东阳市广播电视台在微信上公布了一则援助尿毒症患者的视频链接。到了5日,一名汽修工栗某在微信上看到了这条信息,出于助人的初衷,他在微信群里进行了分享。众多网友在观看视频后,纷纷向栗某询问捐款途径。这引起了栗某的邪念,他假冒广电台栗主任的身份,在多个微信群里发布了个人银行账户。随后,一位网友通过微信红包的方式向他汇去了25元。
栗某为了获取更多网友的信任,另取一手机号码注册微信,并将微信头像及昵称更改为知名主持人形象,进而冒用该主持人身份,在微信群内推送统一的捐款账户信息。栗某先前曾参与过一场方言剧的海选,而那位冒牌的主持人,与栗某同在微信群里,是该群的成员。当栗某在群内散布诈骗信息时,主持人通过微信与其取得联系。起初,栗某坚决否认,后来才承认了此事。
2015年6月8日,该主持人向江北派出所进行了报案,同日,警方迅速行动,成功将栗某逮捕,并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
揭秘:
犯罪分子通过在朋友圈内发布假冒的寻人、救助信息,打着“爱心传递”的旗号,诱导善良的网民进行转发。一旦有人出于善意汇款,资金便落入骗子的口袋。
提醒:
警方指出,面对此类爱心微信,我们应持谨慎态度,努力查证真伪,切勿盲目转发未经证实的信息,更不应轻易向未经验证的账户转账。在遭遇地震等自然灾害时,我们应通过官方途径,向灾区及受灾民众进行捐款捐物。
9、网上商城刷信誉诈骗
案例:
2015年10月10日,正值大学毕业后不久的小龚,在微博上浏览到了一则兼职广告。广告内容要求并不复杂,仅需具备网络使用能力。然而,所提供的条件颇具吸引力——工作时间灵活,且日收入可达200至500元。怀揣着赚取额外收入的想法,小龚尝试添加了广告中提到的QQ联系方式。不久,客服便发送了工作流程和项目申请表格。小龚依照要求完成了表格的填写,并将之发送给了对方。
这份兼职任务涉及在电商平台提升信誉,具体做法是兼职者通过客服提供的特定链接,在平台购买商品,完成支付后,平台不会实际发货,而是将货款和佣金一并退还给兼职者。在尝试阶段,小龚在电商平台上购买了一个包,花费了120元,随后他的银行卡里迅速多出了125元。毫不费力,小龚净赚了5元。
小龚进行的是所谓的刷单活动,她所购买的并非实际商品,而是游戏内的虚拟货币——点卡。完成第一笔交易后,她注意到款项并未如初次练习时那样直接入账至个人银行卡,于是她迅速警觉起来,并立即向客服进行了咨询。客服回应称,必须完成10次刷单任务,才能将本金与佣金一同退还。当进行到第9次刷单时,小龚惊讶地发现,此次订单的金额竟然从原先的600元飙升到了1800元。她心中不禁产生了一些疑问,但客服人员解释称,订单的链接系由系统自动生成,只需按照指示进行操作即可。
小龚照着规定完成了大量订单的支付,却始终未见汇款到账。此时的小龚,几乎因为刷单而失去了理智。她自身资金紧张,便以各种借口向他人借款,然后遵照客服的指示反复进行付款操作,直至下午四点,小龚总共被骗走了将近七十万元。她既愤怒又焦虑,冷静下来后,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于是立刻报警处理。
揭秘:
犯罪分子宣称提供“网络兼职招聘,协助网上商城店主提升信誉,并可获得佣金回报”,受害者深信不疑,便依照对方指示进行了多次购物以提升信誉,最终却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了。
提醒:
这类诈骗作案人员起初会在网络平台上散布虚假的兼职信息,声称可以刷网上商城的信誉,然而实际上,在众多网上商城中,诸如“刷信誉”这类虚假的交易活动已经被严格禁止,并不属于合法的兼职工作。若有人受骗,不法分子便会诱导受害者进行虚假购买,指定购买特定商户的商品或特定商城的虚拟货币,起初会给予受害者小额回报,待赢得受害者信任后,便会要求受害者加大购买量淘宝刷手防骗技巧大全,进而实施诈骗行为。
警方指出,此类诈骗案件受害者众多,因此大家对于所谓的兼职工作,必须保持高度警惕,以免陷入骗局。
10、犯罪分子虚构色情服务诈骗
案例:
2016年5月的一个夜晚,南京一所高校的学生小胡走进派出所报案,透露自己被骗走了6300元。令人尴尬的是,他不愿透露被骗的真正原因,经过了解,发现他竟然是为了通过网络寻求色情服务。
揭秘:
不法分子假扮成提供色情服务的人,引诱受害者上当,然后利用受害者难以启齿的心理,逐步进行诈骗。他们在互联网上留下提供色情服务的电话,等受害者联系他们后,便声称需要先支付费用才能上门服务,受害者把钱汇入指定账户后,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提醒:
这类犯罪行为主要针对受害者不愿公开的羞耻心理,从而进行诈骗。犯罪分子首先在网上下载诱惑性图片,接着通过社交平台寻找目标,向他们发送色情内容,以公开的价格、上门服务等手段诱导受害者陷入陷阱,随后他们以各种借口,反复要求受害者汇款,进而实施诈骗。
11、虚构遇险诈骗
案例:
2008年8月9日,上午九点多钟淘宝刷手防骗技巧大全,宋某在家焦急地等待儿子放学归来。这时,他的手机响了,是一个陌生的来电。对方自称是交警,告知宋某他的儿子在回家的途中遭遇车祸,伤情严重,急需进行手术。手术尚未开始,对方表示急需一万元手术费。宋某心急如焚,没有多想,便立刻将6000元人民币汇入了对方提供的账户。宋某汇款完毕后,试图通过电话询问儿子的手术进展,却发现电话已无法接通。这时,宋某猛然意识到自己可能遭遇了诈骗,急忙联系儿子,方才得知自己已不幸中计。
揭秘:
犯罪分子常常编造受害者亲属或友人遭遇车祸、高楼坠落、触电或突发疾病等紧急状况,声称需要立即救治,以此为由索要转账或汇款。由于情况紧急,当事人常常感到迷茫,依照嫌疑人的指示将资金转入指定账户,最终上当受骗。
提醒:
犯罪分子通常会先收购受害者的公民个人信息,深入了解他们的背景,并趁受害者迫切希望救治亲人之际,进行诈骗活动。警方特别提醒大家,首先要在日常生活中提高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认识,尽量减少个人信息被泄露的风险。其次,在遭遇此类诈骗时,应保持镇定自若,立即给亲朋好友拨打电话进行核实。若电话未能及时接通,切勿慌张,应努力尝试联系其他相关人员,以获取更多信息,从而判断事情的真伪。
12、虚构中奖诈骗
案例:
去年二月,安徽的王女士收到了一条短信,短信内容是:“恭喜您,您已被选为淘宝十二周年庆典的幸运用户,具体中奖信息请速至短信中附带的网页进行查询并领取奖品,您的验证码是8089。”得知这一消息后,王女士感到非常兴奋,尽管她并未参与任何抽奖活动,但她心想,既然天上掉下了馅饼,为何不捡起来呢?于是,她毫不犹豫地按照短信指引,点击链接进入了领取奖品的页面。
对方制作的网页精致至极,与淘宝官网几无二致。输入验证码后,网页上立刻显现了中奖信息,宣布王女士为二等奖的幸运得主,她将获得淘宝赠送的16万元《梦想创业基金》以及一台价值13500元的联想笔记本电脑。然而,王女士在点击进入领取奖励的页面后,网页上再次提示,要想领取奖品,必须先支付6000元的保险费用以及包装费用。
与这份大奖相较,区区保险金和包装费何足挂齿?王女士持有这样的想法,便通过手机银行将6000元现金转入了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汇款完成之后,她立刻拨打了客服电话。客服人员提出需缴纳20%的税款,即32000元。
王女士又一次通过手机银行向对方转了10000元。然而,对方仍旧索求钱财。就在王女士打算再次转账之际,她的家人察觉到了不寻常之处,赶紧提醒她核对官方网址。经过核实,王女士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揭秘:
犯罪分子通过伪基站或互联网软件大量发送虚假的中奖信息及邮件,一旦受害者试图联系兑奖,犯罪分子便以“个人所得税”、“公证费”、“转账手续费”、“滞纳金”、“违约金”等名义,强迫受害者进行汇款,从而进行诈骗活动。
提醒:
中奖诈骗行为多采用信息批量发送的手段,对受骗者进行欺诈。不法分子以电视节目或相关机构的名义,通过大量发送虚假的中奖通知,一旦有人点击信息中的网页链接,填写个人资料,或是拨打所谓的客服热线,便可能上当受骗。
这些罪犯往往还保留着一种手段:倘若受害者未与这些诈骗者取得联系,他们便会假扮成公检法的工作人员,对受害者进行恐吓,声称若不领取奖金,便需支付所谓的“滞纳金”,否则将面临追责等后果,从而迫使受害者转账。
警方指出,切勿幻想不劳而获,一旦接到所谓的中奖通知,务必保持高度警觉,切勿轻信、置之不理、更不要轻易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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