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鉴宝热?小心文玩拍卖骗局套路大揭秘
五一假期期间,疫情的影响下,部分朋友倾向于外出游玩以舒缓心情,而另一些朋友则选择待在家中观看电视节目来消磨时光。在这些节目中,鉴宝类节目颇受众人喜爱。近年来,随着收藏热潮的不断加剧,许多家庭都收藏了若干件被视为“家传之宝”的物品。当有人告知你家的“珍品”价值连城时,又有谁能不为之动心呢?然而,这其中隐藏的陷阱却颇为复杂。
今天
我们就以一起受害人数量高达240人
涉案金额高达437.3万元人民币
的文玩诈骗案件
为大家揭秘文玩拍卖骗局的套路
案件回顾
2017年3月至2019年5月,王某与张某等共谋,相继设立了上海一家拍卖公司、南京一家拍卖公司以及南京某藏宝拍卖公司。他们陆续吸纳了李某等11人参与虚假代理拍卖收藏品的业务,并组织了20多名业务员在网络上发布广告,以代理拍卖收藏品为名,吸引客户到公司洽谈。在洽谈过程中,他们通过夸大收藏品价值、编造高拍卖成交率等手段,诱使客户与公司签订委托拍卖合同。随后,他们在境外策划了虚假拍卖,故意制造流拍,骗取了每名客户5000元至10余万元不等的“服务费”。受害者共有243人,涉案金额总计超过437万元。
一出出配合默契的好戏
“与我们公司合作的台岛某拍卖公司是台岛拍卖行业龙头企业!
经过我们公司总经理亲自鉴定和评价的收藏品,其价格普遍公道,出手不成问题,基本上没有太大障碍!
请安心,我方过往的成交业绩一直十分出色,尤其在去年秋季的拍卖会上,成交比例高达42.7%。
该藏宝公司运作流程是,首先,公司会通过其运营的网站发布广告;接着,他们吸引潜在受害者前来公司商谈业务;销售人员通常接受过统一培训微信大秀骗局揭秘,并依照所谓的“话术本”对客户进行心理诱导。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检察官注意到,这家文玩诈骗公司与其他同类企业存在显著差异,它不仅聘请了资深的文物鉴定专家,还具备合法的拍卖资格。尽管如此,被告人却未能抵御住利益的诱惑,尽管他们表面上披着合法的外衣,实际上却从事着非法的活动。
资料图
受害者在将藏品携至该藏宝公司后,只要藏品并非明显伪造,鉴定师张某便会断言其为真品,并夸大其收藏的历史年代。同时,业务经理利用虚构的资历、人为抬高藏品价值、虚报拍卖成交率等手段,诱使客户签署拍卖委托合同,并从中收取数千至数万元不等的“前期服务费”。
一场场反复演出的大秀
经过多次的“灌输”影响,业务员的引导下,受害者常常对自己的收藏品给出了过高的评估,而被告人也承诺会将这些藏品送到台湾或新加坡的拍卖会上进行拍卖,却未曾料到,一个更大规模的骗局正悄然拉开帷幕。
为了阻止受害者抵达拍卖现场察觉到异常而暴露骗局,被告人王某与一名来自台岛的女子共同策划,王某负责提供拍卖师的角色,该女子在台湾岛、新加坡等地联络群众演员,组建“拍卖会”,业务员则向受害者声称会将藏品运送到境外的著名国际拍卖行进行拍卖,并找各种借口阻止受害者前往拍卖现场。
拍卖会的整个过程似乎完美无缺,但事实上,自2017年该公司成立以来直至案件爆发,所有被运送至海外进行拍卖的超过一千件藏品,均未有一件真正成交。
一次次虚弱无力的辩解
我坚决否认犯罪指控,在我任职期间,我认为公司是合规的。然而,自从加入公司以来,我只听闻有一宗客户藏品成功交易,除此之外,并未听闻有其他藏品达成交易。
“我也怀疑过,但是公司证照齐全,我也没有证据。”
在本案中,共有12名被告被提起公诉,其中管理人员占7人,其余5人则是业务员,包括洪某在内。在审查逮捕环节,洪某等人坚决否认犯罪,甚至撤销了之前在公安机关所作的陈述。不过,检察官通过微信对话记录以及各种网络信息,成功发现了案件的关键证据。
首先,业务员的辩解虽然表面上看似合理,然而他们明明知道公司的业务可能涉嫌诈骗,却仍旧放任不管,甚至主动参与其中,这种行为已经可以被视为构成了诈骗罪。
其次,有证据显示,这五名业务员要么曾出席拍卖会,要么听闻同事提及有假拍行为,亦或是在私下交流中察觉到公司存在疑点,加之公司近两年频繁更名换址、多次面临流拍客户对结果的质疑,以及网络上关于类似公司被依法查处的消息等种种情况,充分说明这些业务员对公司的操作手法早已产生怀疑,并且心知肚明。即便如此,他们依然向受害者承诺能够实现高拍卖成交率。
第三,洪某等五名业务员在短短数月内,为公司赚取了数百万所谓的“前期服务费”,其中大部分业务量集中在2019年3月和4月完成,受害者遍布除江苏南京以外的全国多个地区,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社会影响。
最终,南京建邺区检察院依法作出认定,被告人王某等12人,其行为旨在非法占有,于合同签订与履行阶段,虽明知自身缺乏实际履行能力,却依旧诱使受害者签订并履行合同。涉案金额从12万元至437万余元不等。案件事实明确,证据确凿充分,已违反《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应予以起诉。
建邺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 刘小慧
说法
近年来,诈骗团伙将诈骗对象转向了那些对收藏鉴赏缺乏专业知识、拍卖交易经验不够丰富、对藏品估价期望值较高的收藏品销售者。依据《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自律公约》的相关条款,拍卖前向委托方索要费用是不被允许的。虽然成交后再支付费用并非法律所规定,但这一做法已成为业界的通行做法。本案中的243名受害者以及众多收藏品销售者对此一无所知,结果他们纷纷陷入了陷阱之中。
检察官提醒
拍卖藏品时,卖家务必选择具备合法拍卖资格的公司,正规拍卖机构在藏品成交前通常不会向卖家索要费用;若涉及签订回购等合同,最好咨询法律专家;尤其是老年收藏品卖家,在投资和拍卖过程中,更要提高警惕,切勿轻信电话或网络上的推销,严防陷入“套路拍”的骗局。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规定,若在合同签订与履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诈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且金额较大的,将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可能被处以罚金;若诈骗金额巨大或情节严重,则刑罚将提升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需缴纳罚金;对于诈骗金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可能面临罚金或财产没收的处罚。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利用伪造、篡改、失效的票据,或是其他虚假的产权文件进行担保的;
缺乏实际履行合同的能力,通过先行履行小规模合同或部分合同的手段微信大秀骗局揭秘,误导对方当事人持续签订并执行合同。
(四)在获取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商品、货款、预先支付的款项或担保物品之后,擅自隐匿行踪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自律公约》第十条明确规定,拍卖活动开展之前,企业不得向委托方索要任何形式的费用。
这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