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布重组进展后,*ST安信股价上演过山车行情
在公布重组进展信息之后,安信信托(股票代码:*ST安信,600816.SH)的股价经历了一系列起伏不定的波动,犹如乘坐过山车一般。
12月21日,安信信托股价实现涨停,收盘价为1.39元/股。当日,其交易量仅为261.99万股,整体市值也只有76.02亿元。这一涨停板是继12月17日和18日之后的第三个连续一字板涨停。而在此之前,安信信托曾在14日、15日和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遭遇跌停。16日晚间,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出现,安信信托对外发布了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明确指出该公司并无应当公开但尚未公开的重要信息。
安信信托在其公告中透露了公司重组的最新动态,指出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及关联企业以及参与重组的相关方(以下简称“重组方”)已大致完成了对公司的尽职调查。目前,各方正在积极进行本次重组的商务洽谈。公司已向实际控制人发送了询问函,以了解其相关情况,但截至目前,尚未接到实际控制人的回复或确认。
股价在一元附近徘徊的安信信托会面临“面值退市”吗?
根据安信信托当前的交易状况,若要实现一个涨停,所需资金仅需一二百万,这样的情形并不常见。一位股票交易员向界面新闻记者透露,就在前18日,涨停板交易量达到了168.39万。
由于连续两年在2018和2019年度出现亏损,安信信托在今年的5月初停牌阶段受到了退市风险的警示,并且其简称也相应地更改为“*ST安信”。
五月底,安信信托公布其正与重组合作伙伴商讨重组计划。在面临退市的风险中,该公司受到了市场的广泛关注。根据财务报告,安信信托在2020年的前三季度取得了1.17亿元的营业收入;然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却为-38.15亿元。由于诉讼不断、业务停滞不前,安信信托的盈利能力严重不足,2020年的净利润亏损已经成为定局。
依据现行的退市规定,如果安信信托在2020年仍旧出现亏损,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作出决定,暂停其上市资格。然而,突然出现的退市新规定为安信信托带来了新的转机,或许能够实现“去星号而不去帽子”的转局。
12月14日夜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外公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的修订草案,这被称为新的退市规定。
退市新规的征求意见稿对财务类退市标准进行了调整。具体来说,它取消了关于净利润和营收的单一指标要求,转而引入了新的组合指标: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数,且年度营收未达到1亿元人民币,企业将被实施ST处理。对于连续两年出现这种情况的公司,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以安信信托为例,其2020年的营收已超过1亿元安信达快递 骗局,因此可能被纳入其他风险警示类别。
若股票面临退市风险警示且其审计报告非标准,则可能触发终止上市的条件。自2004年起至2019年6月底,安信信托的年度财务报告均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特别要指出的是,2018年的年报中出现了高达10亿元的会计错误。
2020年4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信息,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进行了书面约谈,并对其在信托业务年报审计中存在的风险提出了警示。随后,立信会计事务所对安信信托2019年的年报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一份带有保留意见的报告,指出该公司内部控制存在严重不足。
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我们不断推进风险化解的关键事务,并与重组方就重组计划进行深入协商。目前,重组方已经基本完成了尽职调查的工作。
此外,安信信托近期面临新的诉讼压力。据*ST安信于12月18日发布的公告,该公司在17日接到上海金融法院发出的《应诉通知书》。该通知书显示,原告洛阳银行要求法院判决被告安信信托支付5.11亿元的信托受益权转让费用、0.27亿元的违约赔偿金等,总涉案金额高达5.38亿元。
起诉书揭露,在2018年9月18日,洛阳银行与安信信托达成《信托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协议安信达快递 骗局,其中洛阳银行分别向安信信托支付了3亿元和2亿元以购买信托收益权。随后,在2018年12月13日,双方进一步达成《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规定安信信托需在2019年12月31日向洛阳银行支付5.11亿元的转让款项。到期之时,安信信托并未依照合同规定,向洛阳银行全额支付本金及信托所获得的收益。
安信信托亦公布了先前诉讼的动态。在11月17日,该信托公司发布公告,提及已接到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发出的民事裁决文件,据此,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权对安信信托质押给其的大童保险32.98%股份进行拍卖或变卖处理。12月17日,安信信托再度接到上海金融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书》。该通知书显示,申请执行人已向上海金融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要求安信信托依照民事裁定书中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同时,通知书中还提到,执行费用共计164.7万元,应由被执行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