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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购车陷阱再现:丰台工商再曝代办费诈骗,消费者需警惕购车优惠骗局

温馨提示:本文最后更新于2025年4月26日 13:05,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在下方留言或联系博主。
摘要

蔡经理辩解说,他们与之前的“低价购车骗局”完全不同,是“正常的汽车销售服务”,“其实就挣了点保险的返点钱”。有关“低价购车坑人”的骗局,本报已经报道过多次。包括卖车方、买车方(消费者)、中介服务方等多方之间的关系;中介服务方和卖车方之间是否存在恶意串通、共同欺诈的行为。

过去的两年里,“低价购车坑人”这类事件不断出现。今年 3 月,房山警方抓获了一个有 49 人的购车诈骗团伙,之后类似的投诉消停了几个月。然而,近日据北京晨报报道,丰台工商分局岳各庄工商所上周再次接到一起购车投诉,其手段依旧相似,只是“对价费”变成了“代办费”。

事件回放:销售公司号称厂家返点

外地消费者翟先生有购买一辆日产逍客的需求。上个月,他在网上发现了一家名为“德汇行”的汽车销售公司。之前他在 4S 店得知,想买的那款车全部办理下来需要 16.8 万元。然而,这家公司称办理齐全不到 14 万元。翟先生当时心存疑问,觉得优惠这么多,对方靠什么挣钱呢?与翟先生对接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靠走量,并且“厂家的返点都回馈给了消费者”。

翟先生来到该公司后,没有看到他期望的日产逍客。店员表示他们是销售公司,尽管不代理日产,但能够前往其他 4S 店“走外围”。该公司向翟先生做出口头承诺,会给他返还厂家返点等 3.5 万元,之后还“口头”赠送了 6000 元油卡以及汽车装饰。不过,前提是翟先生需先支付 3.5 万元。

翟先生付了 3.5 万元后,店员将他带到西北旺的一个 4S 店。在店里,他当场刷了 14.8 万元的购车款,还交了 1300 元现金作为各项手续费。翟先生说,他跟着看车、买车,跑了一整天,下午快下班时又回到他们公司,接着他们就让他签一个服务合同。由于累了一天,他没注意看,就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点签下了名字。

合同里变3.5万“代办费”

回家仔细一看后,翟先生傻眼了。合同里原本的 3.5 万元变成了该公司帮他购车的“代办费”。第二天,翟先生和姐夫前往该公司进行交涉。公司同意退还 1.2 万元给翟先生,并收回合同,还签署了一份协议。协议表明,退还的 1.2 万元是车主自行返回本地缴纳的车辆购置税以及验车上牌的费用,而该公司负责交强险、车船税、商业险和车辆手续。车主之前签署的协议作废。

此前低价购车骗局中有“对价费”,现在出现了“代办费”,这是新花样吗?对此,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蔡经理向记者表示,车主之前交给他们的钱,一部分是退还的 1.2 万元北京低价卖车全是骗局,另一部分包括为新车办保险、垫付 4S 店定金以及做汽车装饰的费用。其中,这辆车的保险花费了 1 万多元,其中商业险为 9000 元。蔡经理进行辩解,他称他们和之前的“低价购车骗局”有着本质的区别,他们开展的是“正常的汽车销售服务”。并且他还强调,实际上他们只是赚取了一些保险的返点钱。

警方出动:骗局“消停”了几个月

关于“低价购车坑人”的这种骗局,本报此前已多次进行过报道。然而在最近几个月,此类投诉却突然不再出现了。实际上,在今年 3 月底的时候,房山警方成功抓获了一个由 49 人组成的购车诈骗团伙。警方在现场查获了已签订的购车合同超过 100 份,涉案金额达到了 1000 多万元。

房山警方抓获49人购车诈骗团伙,涉案千万元

警方抓获的购车诈骗团伙,此前在丰台已有不少“战绩”,曾有过多起投诉,工商部门采取了多种措施将其赶走。近期投诉突然停止,某工商所一位负责人称,这伙人彼此相识,现在正处于观望状态。据介绍,当时在辖区内存在 5 家类似的汽车销售公司。这家公司搬走并且被警方抓获后,另外 4 家公司赶忙把自己的公司都进行了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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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回应:去年丰台166户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工商部门介绍,近两年来,北京部分地区的小轿车销售服务企业,会用超低价格去诱骗消费者,并且在交易过程中未明确展示服务价格等手段来欺诈消费者,这类事件时常出现。通过对投诉数据进行监测,以及对投诉处理过程进行追究和分析,从而总结出了此类纠纷投诉所具有的特点。

大部分被投诉的企业不是直接的汽车销售商,它们只是提供购车的相关服务,其实质是“中介”。

消费者以外埠的居多。事后进行维权比较困难。并且,他们容易轻信口头所说的“最低价”,进而盲目地签订合同。有些消费者在互联网上询价时,缺乏基本的消费安全意识,往往是刚键入“某某车最低价”,就开始联系业务员,于是就一步步陷入圈套。

交易过程中,签订的合同和协议存在陷阱。被投诉企业与消费者签订的大多是“购车服务协议”,有些还附带“提供汽车装饰等配套服务条款”,但并非《汽车买卖合同》。并且,交易中存在欺诈行为,被投诉企业先是以需等所有购车手续办理完毕后一次性返还差额为借口,逐步引诱消费者缴纳费用。购车之后,以代上汽车牌照以及保险等手续为借口,将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等相关购车手续扣留。接着,以这些购车手续作为“要挟”,让消费者缴纳高额的服务费以及其他不合理的费用。

2016 年,丰台工商分局把 166 户与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相关的汽车销售类企业记录到异常经营名录中,吊销了 28 户这类企业。对 10 件案件进行了立案查处,其中有 3 件是简易程序。对于在投诉频繁的西国贸地区登记注册的总共 67 户汽车销售企业北京低价卖车全是骗局,采用了日常监管与集中排查相配合的方式来实施有效监管。对 48 户未在原址经营的汽车销售类企业,将其载入异常名录。其中,有一些企业已确定迁到外区经营,对于这些企业,以函告相关分局的做法来提示加强监管。

专家建议:已涉嫌犯罪,警方应介入

北京市政协委员苏号朋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他表示,非法“中介”具备合法经营的外在形式,营业执照、公章、财务章等都具备,在日常经营中还会对外签订合同,然而其从事的是扰乱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行为。像上述汽车销售中介公司那样的行为长期存在、大量存在且反复存在,就不只是民事纠纷的性质了,而是已经涉嫌犯罪。

因为非法汽车销售中介的管理可能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像市场秩序方面是工商部门,诈骗方面是公安部门等。所以建议相关政府部门能够及时参与进来,采取统一行动,从而最有效地打击这类非法行为。

苏号朋建议,工商部门要做两件事,一是公示投诉信息,二是做好消费警示,以此来解决消费者与经营者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公安机关应从多个角度切入进行调查,要认定一些违法行为,其中包括卖车方、买车方(消费者)以及中介服务方等多方之间的关系,还要认定中介服务方和卖车方之间是否存在恶意串通以及共同欺诈的行为。政府部门需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在行政执法期间,若发现涉及刑事犯罪的线索和案件,应及时将其移送给公安机关,同时向检察院报备。这样能为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经营活动提供充足的行政和司法手段。

提高警惕,勿贪便宜,到正规渠道购车

其实,在网上随意进行搜索。可以发现被非 4S 店“坑”的信息非常多。在非 4S 店买车,其目的就是为了节省一些钱。然而,实际上等把所有正规手续都办完后,可能比在 4S 店买车的花费还要高出不少。既不能省钱,又不能让人省心的事情,相信没有人愿意去做。不要等到已经被“坑”了之后才开始后悔!

首先,对于绝大多数家庭而言,买车不像日常购物那般简单。买车可视为家里的一件大事。大家应保持谨慎态度,切勿有贪小便宜的心理。因为我们对买车整个过程不熟悉,所以很可能会陷入商家预设的陷阱。因此,买车应到厂家授权的正规 4S 店进行选购。最后,希望我国法律能严惩不良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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