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汇总36种诈骗手法
公安部统一调度,全国公安机关正全力推进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的专项打击行动。大家普遍认识到,在应对电信网络诈骗时,“打击”与“防范”同等重要,二者应同步进行。为了保障您的财产安全,您需意识到诈骗行为可能随时发生,可能就在一次不经意的短信或电话中暴露了您的财产安全。因此,在心理上建立一道“防火墙”至关重要,同时,掌握必要的防骗识骗知识也是必不可少的。
近期,我国公安部刑侦局携手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共同推出项目,针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频发的现状,归纳整理出了36种常见的诈骗伎俩。我局副巡视员陈士渠担任主讲,于中国之声频道开设了《陈士渠防骗讲堂》。今日,本公众号将这36种诈骗手法进行汇总,诚邀各位读者耐心阅读本文,愿大家都能远离诈骗的侵害。由于内容较多,我们将这36种诈骗手段分作三部分进行分享,现在呈现给大家的是第一部分。
1、利用QQ冒充好友实施诈骗
案例:
2014年5月8日,正值下午两点左右,一位名叫黄某婷的居民来到了金坛市局城东派出所,她向警方报案,声称有人假扮成她的QQ好友,骗取了她6000元的汇款。初步调查显示,在5月7日下午3点至5月8日下午2点这段时间里,嫌疑人通过QQ聊天工具假扮成受害人的堂兄黄某斌,在取得受害人的信任后,以借用其名义方便取钱为借口,诱使受害人提供银行账号。接着,嫌疑人出示了伪造的网上银行汇款截图,欺骗受害人将6000元现金汇入指定账户。后来,受害人在电话联系其堂兄时,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揭秘:
犯罪分子往往通过发送信息、文件、压缩包或网址等手段,将木马病毒植入他人的电脑或手机中。他们随后会查看盗取的QQ账号的备注信息、聊天记录以及视频内容,以此来掌握其人际关系、交流方式和日常生活习惯等细节,从而提升诈骗的成功概率。
QQ中的联系人多数为亲属、同事或友人,彼此间的信任感极强;然而,犯罪分子往往潜伏在网络的阴影中,这使得受害者难以迅速分辨出对方的真实身份。
提醒:
因此,大家必须谨慎对待任何来源不明的文件,以免遭受恶意软件的攻击,导致QQ账号被非法获取。在QQ好友交流中,若涉及借款或汇款事宜,务必核实对方身份,通过电话进行确认,确保其身份真实后再作出决策。一旦发现自己的QQ账号被盗,应立即通知亲朋好友,以免他们成为诈骗的受害者。
2、利用QQ冒充公司老总诈骗
案例:
李芸,化名为李芸,担任某贸易公司的出纳一职。有一天,她正在工作中,突然收到了公司总经理吴某通过QQ发来的信息,内容提到公司急需88万元资金以供周转。这笔资金的调拨需要得到董事长张某的批准。令人巧合的是,就在这时,张某的QQ也亮了起来,他同意了这笔资金的汇出,并附上了名为“王涛”的个人银行账户信息。对此,李芸并未产生怀疑,因为她对老板那种不容置疑的语气已经非常熟悉了。
董事长与经理均已点头赞同,李芸遂通过网银操作,将88万元从公司账户划拨至名为“王涛”的个人账户。约一个半小时后,吴经理再次通过信息指示,要求再转出94万元至另一名为“周伟”的个人账户,李芸依令而行。午后时分,吴经理恰巧与李芸商讨业务,谈及资金问题时,吴经理表示对此事一无所知,经向董事长核实后,李芸方意识到自己遭遇了诈骗。
揭秘:
不法分子假扮成某企业财务人员,混入该企业财务人员的QQ群,向群内成员发送含有恶意木马程序的文件,诱导他们点击,从而在他们的电脑中植入病毒,窃取他们的QQ账户信息。
接着,不法分子利用窃取的账户中包含的身份说明、对话记录等信息,确定了该财务人员供职企业的负责人身份,并将自己的QQ昵称、头像及照片等替换成与公司负责人一致的样式,假扮成公司负责人向财务人员发出转账和汇款的指令。
提醒:
此类诈骗案中,涉及金额往往颇高,不少案例中受害者损失高达百万元,甚至上千万。部分企业单位业务繁忙,财务人员每日需处理大量转账与汇款,加之对高层领导的信任与服从度较高,导致当事人往往难以迅速识别真伪,从而容易陷入骗局。
警方强调,财务人员在汇款前务必通过电话或直接见面核实对方身份。此外,务必加强账户安全,设置复杂的QQ密码并定期更换。若不幸遭遇诈骗,应迅速行动,及时报警,并尝试通过连续输入错误密码来冻结骗子的网上银行账户功能。
3、通过微信来冒充公司老总作案
案例:
李女士,年方45,担任着武汉市一家私营汽车公司的会计职务。某日,公司所谓的“总经理”主动将她加为微信好友,并邀请她加入了一个微信工作群。该群共有8名成员,其中6位均为公司的领导和同事,他们的微信昵称及头像均无任何异常之嫌。
在新建的微信群里,董事长和总经理正热烈地讨论着,话题聚焦于江苏的一笔交易;与此同时淘宝刷手防骗技巧大全,其他同事纷纷加入对话,报告各自的工作进展。不久后,董事长直接点到了李女士,表示自己正在开会,不便接打电话,便请她代为联系江苏的蒋总,询问之前商定的合同保证金是否已到账。同时,他还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
李女士按照指示拨通了“蒋总”的电话,对方在电话中告知正在办理转账事宜,只是还需将“合同”文件寄送。稍后,“董事长”在群聊中发布了一张金额为85万元的电子汇款凭证,并告知李女士:“蒋总”已将款项汇入其私人账户,稍后她将把这笔钱转回到公司账户。
接着,“董事长”再次提及李女士的名字,指出这笔交易出现了一些问题,要求先将款项退还给“蒋总”。李女士随即依据“蒋总”之前汇款的电子凭证和具体金额,执行了转账汇款的相关操作。
下午四点四十左右,李女士步出办公室,瞥见董事长正坐在隔壁房间处理公务。她心中一惊,立刻走过去询问,这才明白方才所发生的一切,原来只是一群骗子在精心编排的一场戏。
揭秘:
犯罪分子首先利用非法途径窃取了公司的通讯录,进而掌握了公司内部的人员组织结构。他们接着更改微信的昵称和头像,伪装成公司的负责人。随后,他们添加了财务人员的微信,并向其发送了转账和汇款的指令。
众多企业借助微信群进行工作沟通,更有不法分子假扮成公司高层,甚至通过多个账户假扮为该公司员工。接着,他们诱使财务人员加入这个所谓的“工作群”,使财务人员对其深信不疑。
提醒:
这类诈骗活动主要针对企业及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涉及金额高达数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案件频发,造成了极大的危害。特别是骗子通过伪装成“公司工作群”进行诈骗,其手段极具迷惑性。当事人一旦看到群内有众多看似公司内部人员活跃,再加上这些冒充的“同事”正正经经地讨论工作,往往难以辨明真伪,很容易上当受骗。警方强调,财务人员在汇款前务必通过电话沟通或亲自见面,核实接收款项的对方身份以及发出汇款指令的领导的真实性。
4、犯罪分子假冒代购诈骗
案例:
临近春节,北京市民张先生通过微信向一家售卖手镯的店铺转了1000元。他本想为老人选购一个手镯,却没想到汇款后商家却将他拉黑了。张先生透露,这位卖家是在他逛文玩市场时认识的。两人互加了微信,卖家经常在朋友圈分享手镯的照片,而且价格都不低。前两天,这位卖家在朋友圈展示了节日优惠的手镯,让张先生心动不已。那个原本售价2600元的手镯,现在只需1000元。我挑选了一款带有精美雕刻花纹的手镯。卖家表示需要先付款再发货,并称这是微信商家的交易规定。于是,我通过支付宝向他支付了款项。然而,当我告知他款项已入账后,他立刻将我拉黑,无论我如何尝试联系,他都未予回复。张先生这时才恍然大悟,除了微信之外,他对这位卖家一无所知,甚至连其他联系方式都没有,“我肯定是遭遇了诈骗,意识到这一点后才报了警。”
揭秘:
这些不法分子在微信朋友圈中假扮成合法的微商,利用优惠、折扣、海外代购等手段吸引顾客,待买家支付款项后,便以“商品被海关扣押,需额外缴纳关税”等理由索要额外费用,得手后便消失无踪。
提醒:
微信代购诈骗具有几个显著特征:首先,商家会进行自我伪装。他们会在朋友圈中发布一些看似真实的采购和发货图文信息,例如在国外折扣店购物的照片、各式服饰和包包的现场照,甚至不时散布一些关于地铁拥挤、海关检查有问题的言论,以使自己的形象更加生活化。然而,实际上,这些图片中的大部分都是从网络上下载的,真实性存疑。某些商家会将店铺地址更改为海外某地,并切断定位服务,致使顾客难以准确知晓其真实位置。
再者,部分商家制作了虚假的售后服务图片。在发货及售后服务环节,他们同样需要上传图片,例如大量寄往国内的快递单据、快递公司发货的场景等,甚至还会定期发布客户好评的截图,但这些内容实际上都是虚构的。
警方提醒公众,切勿轻信微信商家宣称的“低价”或“促销”活动。在收到货物之前,切勿随意进行转账,以免遭受诈骗。一旦受骗,应立即向警方报警寻求帮助。另外,若在微信上发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应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及朋友圈的举报投诉功能进行举报,以便微信管理方对违规账号进行相应处理。
5、犯罪分子假冒代购诈骗
案例:
春节之前,北京市民张先生通过微信向一出售手钏的商家汇款1000元。“马上要过节了,我想给老人买个手钏,谁知道刚打过钱去就被商家拉黑了。”张先生说,卖家是他在逛文玩市场时认识的。“我们两个互加微信,他经常在微信朋友圈里发手钏照片,价格都不便宜。”就在前两天,该卖家在朋友圈里晒出一些节日特价的手钏,让张先生很动心。“原本是2600元的手钏,节日特价才1000元,我挑了一个雕刻花纹的手钏。他说先交款再发货,还说这是微信商家交易规则。我就给他的支付宝付了款。谁知在我告诉他钱已到账后,他马上就把我拉黑了。我怎么联系都不回复我。”此时张先生才意识到除了微信,自己对这个卖家一无所知,更没有其他联系方式,“我肯定是被人骗了,反应过来之后才报了警”。
揭秘:
这些犯罪分子会在微信朋友圈假冒正规的微商,以优惠、打折、海外代购等为诱饵,在买家付款之后,又以“商品被海关扣下,要加缴关税”等为由要求加付款项,一旦获取购物款则失去联系。
提醒:
微信代购诈骗有以下特点:首先,商家自我伪装。为了让消费者感觉代购品的真实性,在朋友圈里转发一些采购、发货的文图信息,比如采购员在国外折扣店逛店的照片,各种服饰包包的现场图片,时不时发布一些地铁人多、海关有问题之类的说法,将本人生活化。其实这些图片很多都是网上下载的,并不可信。有的商家还会把自己的地址改为国外某个地点,然后关闭定位功能,让消费者搞不清其确切地址。
其次,还有一些商家伪造售后图片。发货和售后过程也要上传照片,比如一大堆发往国内的快递单,快递公司发货的场面等等,还定期发布客户反馈和好评的截屏,其实都是假的。
警方提醒,大家不要轻信微信商家所谓的“低价”、“促销”,在未收到货物前,不要轻易打款,以防上当,如果被骗,立即报警求助。此外,如果发现微信上有任何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不法行为,要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和朋友圈的举报和投诉功能进行检举,让微信管理方对违法账号进行处理。
6、犯罪分子利用QQ、微信伪装身份诈骗
案例:
从2014年至2015年年末,曹某编造了虚假的身份资料,并利用多部手机进行通讯,通过QQ和微信等社交平台,以获取金钱为目的结识他人。他通过与多名受害者建立恋爱关系,骗取了共计11万4500余元现金,以及价值3587元的两部手机。在实施网络交友诈骗的过程中,曹某还虚构了多个假身份,在线上与受害者相识。2014年5月,他以韩安娜的身份,谎称在电视台工作,在与受害者姚某交往期间,骗取了3万多元的现金和一部手机。2015年6月,曹某捏造了刘羽琦的名字,与刘某假扮情侣,骗取了其两万多元的财物。同年8月,曹某又编造了韩静的身份,与周某某假谈恋爱,从其手中骗得1.5万元现金以及368元的手机费。2015年9月,曹某再次冒充韩静,声称自己在某电视台工作,与周某相识,再次骗取了其8000多元的款项。在超过一年的期间,曹某频繁编造假身份,与众多受害者建立联系,总计从受害者手中骗得现金超过11万元,以及价值3500多元的财物。到了2015年12月,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公安局对曹某展开了立案调查,并对其进行了拘传。
揭秘:
偶尔在QQ或微信上,我们会遭遇陌生人发来的好友申请,这类人的头像往往十分吸引人,但需警惕,这些看似光鲜的微信或QQ账号背后,可能潜伏着电信诈骗的陷阱。犯罪分子常借助QQ、微信的“附近的人”功能来窥探周边朋友的情况,他们往往会伪装成所谓的“高富帅”或“白富美”,通过添加好友的方式骗取对方的感情和信任,随后以资金短缺、家人遭遇困境等借口来骗取钱财。
提醒:
如何避免这种诈骗行为呢?警方指出,不论是男性还是女性网友,在使用微信等社交软件进行交流时,都需提高警觉,务必妥善保管个人资料,切勿向不熟悉的人泄露,同时应坚决拒绝对方以任何借口提出的借款请求,因为这类借款往往难以收回。
7、微信发布虚假爱心传递诈骗
案例:
2015年6月3日,浙江省东阳市广播电视台在微信上公布了一则助力尿毒症患者的视频链接。到了5日,一名汽修工栗某在微信上看到了这条信息,出于助人的想法,他在微信群里分享了视频。许多网友在观看视频后,纷纷向栗某询问捐款途径。这引起了栗某的邪念,他假扮成广电台的栗主任,在多个微信群里公布了个人银行账户。随后,有一位网友通过微信红包的方式向他汇去了25元。
栗某为了获取更多网友的信任,另取一手机号码注册微信,并将微信头像及昵称更改为知名主持人形象,进而以该主持人的身份在微信群里公布统一的捐款账户。栗某先前参与过一场地方戏曲选拔,他与一位冒名的主持人同在微信群里,是该群成员。当栗某在群内散布诈骗信息时,那位主持人通过微信与他取得联系。起初,栗某坚决否认,后来才承认了此事。
2015年6月8日,该主持人向江北派出所进行了报案,同日,警方迅速行动,成功将栗某逮捕,并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
揭秘:
犯罪分子将伪造的寻人、扶困信息以“爱心传递”的形式在朋友圈中散布,诱导好心的网民进行转发。一旦有人出于善意汇款,资金便落入了骗子的口袋。
提醒:
警方指出,面对此类微信中的爱心传递信息,我们应持谨慎态度,努力查证其真实性,切勿随意转发未经证实的内容,更不应轻易向未经验证的账户转账。在遭遇地震等自然灾害时,我们应通过官方途径,向受灾地区和群众进行捐款或物资捐助。
8、微信点赞诈骗
案例:
2016年1月,浙江苍南的陈女士的朋友圈被一家当地影楼的集赞活动迅速占领。该活动宣称,只要将活动信息转发至朋友圈并集齐38个赞,即可免费享受拍照服务淘宝刷手防骗技巧大全,还能获得一台多功能料理机。陈女士从朋友那里得知,这家影楼已营业三四年,并且已有不少顾客成功领到了料理机。受此吸引,陈女士也毫不犹豫地加入了集赞的行列。
1月18日,陈女士在集满38个赞后前往影楼预约拍摄,却被告知需等到1月20日之后才能进行预约,并且需支付300元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在拍摄完成后将全额退还。陈女士对此表示疑惑,对方解释称,影楼担心活动推出后,部分参与者仅拍照而不取照片,导致照片堆积难以处理,因此设置了保证金,并在照片领取后立即退还。
1月20日,陈女士在电影楼被告知预约名额已满,被建议改日再来。到了2月21日,她在朋友圈中看到有人提及影楼已关闭的消息,于是她前往影楼,却只见人去楼空。后来,陈女士得知有数百人上当受骗,于是选择了报警处理。
揭秘:
不法分子假扮商家散布“点赞赢赏”的虚假信息,诱导人们把姓名、电话等个人信息发送到微信上,等商家搜集到足够的资料后,便以“手续费”、“公证费”、“保证金”等名义进行诈骗。若消费者被这些小利益所诱惑,常常会一步步陷入陷阱。
提醒:
此类诈骗案件,作案者常借助某些人图小利的心理,逐步诱导消费者泄露个人资料,随后以各种借口骗取财物。警方指出,天上不会无缘无故掉下馅饼,大家需对这类微信促销信息保持高度警惕,若察觉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警或向微信平台举报。我们希望每个人都增强自己的辨别力,切勿轻信并传播未经核实的消息。
9、网上商城刷信誉诈骗
案例:
2015年10月10日,大学毕业后不久的小龚在微博上浏览到了一则兼职广告。广告内容要求并不复杂,仅需具备网络使用能力。然而,条件相当吸引人,工作时间灵活,且日收入在200至500元之间。小龚心想赚些零花钱,于是尝试添加了广告中提供的QQ联系方式。很快,客服便发送了工作流程表和项目申请表。小龚按照要求填写了表格,并将其发送给了对方。
这份兼职任务是在线上购物平台提升店铺信誉,具体操作是兼职者通过客服提供的特定链接在平台购买商品,完成支付后,平台并不会实际发货,而是将货款和佣金一并退还给兼职者。在尝试阶段,小龚在购物平台上购买了一个包包,花费了120元,紧接着,他的银行卡里就多出了125元。毫不费力,小龚净赚了5元。
小龚进行的是正规的刷单活动,她购买的不是实物商品,而是游戏点卡。完成第一笔交易后,她注意到货款并未如预期般转入自己的银行卡,于是她迅速警觉地联系了客服进行咨询。客服回应称,必须完成10笔交易后,才能将本金和佣金全部退还。当进行到第9笔交易时,小龚注意到订单金额突然从600元上升至1800元。她心中不禁产生了几分疑惑,但客服解释称,订单的链接系由系统自动生成,只需按照指示进行操作即可。
如此一来,小龚依照规定完成了大量订单的支付,然而汇款消息却始终未至。那时的她,几乎对刷单失去了理智。由于自己囊中羞涩,她便以各种借口向他人借款,随后遵照客服指示,多次进行付款操作,直至下午四点,小龚总共被骗走了将近七十万元。她既愤怒又焦虑,冷静下来后,方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于是立即报警处理。
揭秘:
犯罪分子宣称进行“诚邀网络兼职,协助网上商城店主提升信誉,并有机会获得佣金”,受害者对此深信不疑,于是依照对方指示,多次进行购物以刷高信誉,最终却不幸发现遭遇了骗局。
提醒:
这类诈骗团伙起初会在网络上散布招募兼职刷网上商城信誉的虚假广告,实际上,在众多网上商城中,“刷信誉”这类虚假交易行为早已被严格禁止,并不属于合法的兼职工作。若有人受骗,罪犯会诱导受害者进行虚假购买,针对特定商家商品或特定商城的虚拟货币,起初会给予受害者小额回报,待赢得其信任后,便要求受害者加大购物金额,进而实施诈骗行为。
警方指出,此类诈骗案件受害者众多,因此对于这类所谓的兼职工作,公众需保持高度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10、犯罪分子虚构色情服务诈骗
案例:
2016年5月的一个夜晚,南京某所高校的一名大学生名叫小胡,他走进了派出所,向警方报案,表示自己被骗走了6300元。令人尴尬的是,小胡不愿透露被骗的真正原因,原来他企图通过网络寻求色情服务。
揭秘:
犯罪分子假扮成提供色情服务的人,引诱受害者上当,再利用受害者不愿公开的羞耻感,逐步进行诈骗。他们在网上发布提供色情服务的电话,等受害者联系上他们后,便声称需要先支付费用才能上门服务,受害者汇款到指定账户后便意识到自己被骗。
提醒:
这类犯罪行为主要针对受害者不愿公开的羞涩心理进行诈骗。犯罪分子首先在网上下载诱惑性图片,接着通过社交平台寻找目标,向受害者发送色情内容,以公开价格、上门服务等手段诱骗受害者,之后他们以各种借口,频繁索要汇款,进而实施诈骗。
11、虚构遇险诈骗
案例:
2008年8月9日,上午九点多钟,宋某在家中焦急地等待儿子放学归来。这时,他的手机突然响起,是一个陌生的来电。对方自称是交警,告知宋某他的儿子在回家的途中遭遇车祸,伤情严重,急需进行手术。由于手术尚未开始,对方声称需要一万元手术费才能进行,宋某心急如焚,没有多想,便立刻将6000元人民币汇入了对方提供的账户。宋某汇款完毕后,试图通过电话询问儿子的手术进展,却发现电话那头已无回应。这时,宋某猛然意识到自己可能遭遇了骗局,急忙联系儿子,方才得知自己已经上当受骗。
揭秘:
犯罪分子常常编造受害者亲友遭遇车祸、高楼坠落、触电或突发疾病等紧急状况,以急需救治为借口,迫使对方进行转账或汇款。由于事态紧急,当事人常感措手不及,于是便遵照犯罪嫌疑人的指示,将资金转入指定账户,最终上当受骗。
提醒:
该类案件的主要特征是犯罪分子先购买受害者的公民个人信息,对受害者的情况了如指掌,并利用受害者迫切希望救治亲人这一心理进行诈骗。警方提醒大家,首先,在日常生活中要增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尽可能避免个人信息被泄露。其次,在遭遇此类诈骗时,应保持镇定自若,首先应立即联系亲属或朋友进行核实。若电话未能及时接通,切勿慌张,应尝试通过其他途径联系相关人员,以获取信息并核实其真实性。
12、虚构中奖诈骗
案例:
去年二月,安徽的王女士收到了一条手机短信,短信内容是:“恭喜您,您已被选中参加淘宝十二周年庆典活动,具体中奖信息请尽快通过短信中提供的链接网页查询并领取奖品,您的验证码是8089。”得知这一消息后,王女士感到非常兴奋,尽管她并未参与任何抽奖活动,但面对从天而降的礼物,她心想何乐而不为呢?于是,她毫不犹豫地按照短信指引,点击链接,进入了领取奖品的环节。
对方制作的网页设计得非常精巧,与淘宝官网几乎无二致。输入验证码后,网页上立刻显示出了获奖信息,宣布王女士是二等奖的幸运得主,她将获得淘宝赠送的16万元《梦想创业基金》以及一台价值13500元的联想笔记本电脑。然而,王女士在点击进入领取奖励的页面后,网页上再次提示,要想获得奖品,必须先支付6000元的保险和包装费用。
与这份大奖相较,区区保险金和包装费何足挂齿?王女士怀着这种想法,借助手机银行将6000元现金汇入对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汇款完成之后,她拨通了客服的电话。客服人员提出需缴纳20%的税费,共计32000元。
王女士又一次通过手机银行向对方转了10000元。然而,对方仍旧索求更多金钱。就在王女士打算再次转账之际,她的家人察觉到了不寻常之处,立即提醒她核对官方网站信息,这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
揭秘:
犯罪分子借助伪基站或互联网软件大量发送虚假的中奖信息及邮件。一旦受害者试图联系兑奖,犯罪分子便以“个人所得税”、“公证费”、“转账手续费”、“滞纳金”、“违约金”等名义索要钱财,进而进行诈骗活动。
提醒:
中奖诈骗多采用信息批量发送的手段,对受骗者进行欺诈。不法分子假扮成电视节目或机构,通过大量发送虚假的中奖通知,一旦有人点击链接、填写个人信息或拨打所谓的客服热线,便可能陷入骗局。
这些罪犯往往还会留有一手:倘若受害者未与这些诈骗者取得联系,他们便会假扮成公检法人员对受害者进行恐吓,声称若不领取奖金则需缴纳所谓的“滞纳金”,否则将面临追责等后果,以此迫使受害者转账。
警方指出,切勿幻想不劳而获,一旦接到所谓的中奖通知,务必保持高度警惕,切勿轻信、置之不理、更不要轻易汇款。